港澳台学生
港澳台学生申请由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,申请网址如下:
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/docinfo/board/boarddetail.jsp?columnId=02904&parentColumnId=029&itemSeq=5993
一、 申请资格
1.持有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的香港、澳门申请者,或持有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的台湾申请者。
2.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博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4.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(含副教授)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5.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二、申请办法
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清华大学研招网(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)填写报名信息,确认并缴纳报名费后,将申请材料(下附清单)寄达或送达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。如选择送达请于工作时间(每周一至周五8时-12时、13时-17时,学校休假日除外)来校递送。
报名费为500港元,因以下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,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:申请者放弃的、经审查申请者不具备报考条件的、经报考院系审查未进入复试的、同一申请者申请数个报名号重复报名的、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考核的。
1.申请时间
前一年12月至当年2月(具体时间详见上述申请网站,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“最终确认”及缴纳完成报名费,并使申请材料到达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)。
2.申请材料清单(不论申请成功与否,申请材料恕不退还)
? 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人士攻读清华大学硕士/博士学位申请表》(贴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片)。
?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(香港、澳门申请者须提供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复印件,台湾申请者须提供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复印件)。
? 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,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,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(中国)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。
? 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。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。
? 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(含副教授)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书。
? 体格检查报告(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,如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内科、外科、胸片等)。
3. 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(成府路43号1-101)
邮政编码:100083。
4.招生专业目录、申请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下载。
地址: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(招生信息?港澳台外)
三、 审核与复试
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院审核确定。复试一般在2014年3-5月安排,具体复试方式、地点和时间会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。
复试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。
复试时将收取复试费,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,与内地生收费标准相同。
四、 录取
我校根据申请材料、复试结果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,择优选拔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。
五、 入学
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,一般为每年8月底至9月初报到,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新生报到时,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、体检复查等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提前向我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六、 学习年限
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,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至三年;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四年。非全日制(兼读制)硕士生或非全日制(兼读制)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。
七、 经费和待遇
1.报名费 500港元
2.学费:12000元人民币/年
3.住宿费:所有在我校研究生宿舍入住的研究生,均需按2014年住宿费标准缴纳住宿费。2013年住宿费标准为:每人每学期375-600元人民币。
八、 联系方式
电话:01062783699
邮箱:admissions@pbcsf.tsinghua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