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mission for Students from Hong Kong, Macao and Taiwan

Time: 2014-04-15 15:57 Print

港澳台学生

港澳台学生申请由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,申请网址如下:

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/docinfo/board/boarddetail.jsp?columnId=02904&parentColumnId=029&itemSeq=5993

 

一、 申请资格

1.持有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、澳门申请者,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申请者。

2.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博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
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4.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(含副教授)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
5.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
 

二、申请办法

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清华大学研招网(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)填写报名信息,确认并缴纳报名费后,将申请材料(下附清单)寄达或送达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。如选择送达请于工作时间(每周一至周五8-12时、13-17时,学校休假日除外)来校递送。

报名费为500港元,因以下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,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:申请者放弃的、经审查申请者不具备报考条件的、经报考院系审查未进入复试的、同一申请者申请数个报名号重复报名的、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考核的。

1.申请时间

前一年12月至当年2月(具体时间详见上述申请网站,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最终确认及缴纳完成报名费,并使申请材料到达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)。

2.申请材料清单(不论申请成功与否,申请材料恕不退还)

? 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人士攻读清华大学硕士/博士学位申请表》(贴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片)。

?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(香港、澳门申请者须提供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,台湾申请者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)。

? 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,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,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(中国)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。

? 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。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。

? 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(含副教授)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书。

? 体格检查报告(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,如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内科、外科、胸片等)。

3. 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(成府路431-101

邮政编码:100083

4.招生专业目录、申请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下载。

地址: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(招生信息?港澳台外)

 

三、 审核与复试

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院审核确定。复试一般在20143-5月安排,具体复试方式、地点和时间会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。

复试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。

复试时将收取复试费,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,与内地生收费标准相同。

 

四、 录取

我校根据申请材料、复试结果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,择优选拔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20146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。

 

五、 入学

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,一般为每年8月底至9月初报到,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
新生报到时,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、体检复查等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提前向我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 

六、 学习年限

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,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至三年;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四年。非全日制(兼读制)硕士生或非全日制(兼读制)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。

 

七、 经费和待遇

1.报名费 500港元

2.学费:12000元人民币/

3.住宿费:所有在我校研究生宿舍入住的研究生,均需按2014年住宿费标准缴纳住宿费。2013年住宿费标准为:每人每学期375-600元人民币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八、 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   电话:01062783699

         邮箱:admissions@pbcsf.tsinghua.edu.cn